新闻中心联系我们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55-25857566 邮箱:sales@yphb.com.cn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深港豪苑名商阁 20C/D/E 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731-55880108 邮箱:sales@yphb.com.cn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路8号 |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湘乡市国强制革服装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式
专栏:公司新闻
发布日期:2024-05-31
阅读量:944
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湘乡市国强制革服装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式 一、项目概况 湘乡市国强制革服装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湖南省湘乡市望春门街道桑枣村,总占地面积8605.65m2,约合12.9亩,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2.542932°,北纬27.751726°。1995年前,该地块为农田;1995年-2010年,主要从事皮革鞣制加工。湘乡市国强制革服装有限公司关闭后,该地块被租用做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主要养殖家禽,2023年10月该养殖基地已撤出本地块。 根据《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本地块土壤砷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2022年12月受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委托,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 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11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采样补充分析、详细采样分析等工作。编制《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湘乡市国强制革服装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布点采样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12月湖南省地质调查所测试中心完成本地块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在此基础上,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湘乡市国强制革服装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调查结果 根据湘乡市自然资源局提供文件证明,根据湘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划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本地块以《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作为评价标准。 (1)土壤调查结果 1)污染因子为砷、六价铬; 2)经计算土壤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土壤方量共计约1353.52m3,最大污染深度为4m,最大污染投影面积为1613.45m²。 (2)地下水调查结果 地块内及周边对照点地下水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3)固废调查结果 地块内建筑物墙壁表层和地面表层样品水浸浸出结果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一般I类固体废物。 (4)地块周边环境样品调查结果 周边农田(菜地)土壤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其他农用地(6.5≤pH≤7.5)筛选值要求。 周边地表水监测结果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实验室检测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内部质控措施,质控样品与平行样品浓度偏差均在规定的范围内,检测结果有效。
|